(二)地质灾害发生的重点区域。根据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时空分布特征和2007年汛期水文气象特点,预测开化县、江山市大部分地区和龙游县、衢江区山区为地质灾害发生的重点地区。这些地区地层年代老,构造较发育,岩体较破碎,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多,且修筑简易公路、削坡建房等人类工程活动较多,地质灾害发生概率较高。其中开化县的苏庄、杨林、星口;江山市的大陈、四都、茅坂及上余-贺村铁路两侧;龙游县的溪口、大街等地为全市的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在全市分布较广,集中在各县(市、区)山区地带。
(三)地质灾害发生的重点地段。我市今年重点防灾地段是:边坡稳定性较差的山区公路,尤其是新建县、乡公路沿线;工程建设强度大、边坡较陡、风化残坡积层较厚的山区斜坡;旅游景点、风景名胜区内险要地貌处;大中型矿山排土场、选矿厂尾矿库、闭坑地下矿山的采空区、离弃矿山高陡边坡处;地面塌陷较发育的灰岩地区。
(四)重点防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性和威胁大小程度,结合市、县(市、区)两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7年确定市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11处(见附件)。
三、2007年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任务
(一)编制和实施县(市、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及时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市国土局备案。同时,要依照本辖区的《地质灾害调查和区划报告》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辖区内的省、市、县(市、区)三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
(二)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构造复杂的城镇建筑物、交通线路、废弃矿山采空区、尾矿堆放区进行一次现场实地检查,对隐患部位提出具体防范意见和可行的防灾减灾措施。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县(市、区)、乡(镇)、村三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使之覆盖到有灾害隐患点的每一个行政村;对规模大、危害严重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实施群专结合的重点监测,发放“两卡”(即“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明确地质灾害防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定监测责任人及日常监测措施,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
(三)继续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警)工作。各县(市、区)要积极开展并逐步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警)工作,对辖区内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及影响程度做出预报,为科学部署防灾工作提供依据,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国土局要会同市气象局继续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警)工作,进一步提高预报的准确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