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发展重点
(一)培育六十农业龙头。围绕四中心、五基地,努力构建龙头企业与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农户相互依托的产业组织体系,大力发展贸工农一体化的龙头经济,以“六十龙头”培育为重点,带动特色农业产业的结构调整和改造升级。一是培育十家年销售超亿元的加工型农业龙头;二是培育十家年交易额超5亿元的农产品集散市场型农业龙头;三是培育十个标准化种养万亩(万头)以上的基地型农业龙头;四是培育十家年自营出口300万美元以上的出口型农业龙头;五是培育十家联结农民万户以上的协作型农业龙头;六是培育十个年产值10亿元以上的区域块状经济型农业龙头。
(二)实施十大类农业项目。进一步树立抓项目的工作理念,以项目为载体,促进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五年内建设实施好标准农田、农业节水灌溉和饮用水、农业龙头企业技改、特色农产品物流市场、特色农业加工小区、绿色特色农业基地和养殖园区、农业质检防汛防火防疫地质灾害及天气预警系统、新种子新技术新装备(设施农业)、农民素质工程和农技培训、农业信息化平台等十大类农业重大项目,总投入100.1亿元。(具体见附件2)
(三)打响十大农业品牌。深入实施农业“名牌战略”,积极组织经济主体申报绿色有机食品、原产地域标记产品、名牌产品、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等。到2010年全市培育绿色、有机食品达到50个,原产地标记产品30个,省级以上名牌、著名商标20个,培育10个在全国有较高知名度、美誉度的农业品牌,力争培育1-2个特色农产品成为全国驰名商标。
六、保障措施
(一)大力推进农业“六大”体系建设,提高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层次。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是新时间巩固农业基础地位,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富裕,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迫切要求和重要保证。今后五年,重点是围绕绿色特色农业发展,健全农业“六大”体系。一是特色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按照强龙头、建基地、带农户、促出口的思路,进一步转变农业的生产方式,提高龙头的带动能力,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拓展农技110信息服务功能,增强农产品参与国际、国内市场竞争能力,形成专业化生产、区域化布局、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的农业产业生产经营体系。二是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加快农业标准的修订和实施,适应国内市场的需要,与国际的农产品质量标准接轨;建立起以市级建立检测中心、县级建立检测站、企业基地建立快速检测点的立体检测网络,满足从田间到餐桌各环节的需要。积极推行农产品绿色、无公害、原产地标识认证,使标识管理与市场准入相结合,从而形成农产品从产地环境、投入品、生产过程、加工贮运到市场准入的全程质量安全控制的基础支撑体系。三是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体系。因地制宜的推广绿色配套技术,实施清洁化生产,有效控制农业的面源污染,全面推进生态农业建设。大力实施标准农田建设,努力达到土壤健康、肥沃、洁净标准,田林路沟渠配套,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重点抓好绿色生态示范县建设、耕地地力建设、农作物重大病虫无害化治理工程建设、畜禽生态养殖工程建设、生态家园富民计划示范村建设等。四是农业执法体系。深化农业执法体制改革,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农业综合执法能力。五是农业和农村安全体系。加强动物防疫、植物检疫和农作物病虫测报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系统、植物检疫规范化建设系统、重大动物疫情信息预警系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系统、动物疫病检疫监督系统、动物防疫物资保障系统,提高预警、防疫和控制能力。加强防汛防旱体系、森林防火体系、灾害天气的预测预报体系建设,提高自然灾害的预测、预警和控制能力。六是农村依法监管体系。强化农村的依法监管,进一步加强大田、山林土地承包管理,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确保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强农民负担监管,规范农村分配制度,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继续抓好乡镇政务、村级财务公开,确保农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