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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统筹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统筹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通知
(衢政发〔2006〕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五中全会和市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根据省政府《关于建立改革工作机制加强改革统筹协调的通知》(浙政发〔2006〕19号)要求,切实把深化改革摆上突出位置,以改革为动力推进各项工作,现就我市建立改革工作机制、加强改革统筹协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近年来,我市本着以改革促发展理念,依靠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优势,经济社会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在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取得了新的突破,但改革不够到位、体制不够完善等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仍然存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走发展出题目改革做文章的路子;适应我市跨越式发展的新要求、发展转型的新挑战,必须坚定不移地深化改革,在体制和机制上创新;深入实施“工业立市、借力发展、特色竞争”三大战略,全面建设“平安衢州”,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各地、各部门要以更大的决心推动改革,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率先在改革攻坚上取得新突破,为新一轮发展提供强大动力;要把握改革的目标趋向、人本导向和综合要求,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使改革措施符合实际情况、反映客观规律,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要增强改革的协调性,统筹兼顾,综合配套,协调推进,形成改革的整体合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总揽改革全局

  市政府建立衢州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审议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年度改革实施意见,审议决定全市性重大体制改革方案及试点范围,定期分析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形势,听取经济体制改革情况汇报,研究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政策。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其办公室承担。各县(市、区)要加快建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改革工作领导协调机构,建立以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为平台,任务明确、程序规范、责任落实、信息共享的改革工作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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