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全市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
(赣市府办字[2007]19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行全国投入产出调查的通知》(国办发〔1987〕18号)规定,2007年是全国统一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工作和编制投入产出调查表的年份。为此,国家统计局、发改委、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07﹞17号),江西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全省投入产出调查工作和编制我省投入产出表的通知》(赣府厅字﹝2007﹞81号),就全国、全省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和编制投入产出表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为切实做好我市2007年投入产出调查和编制2007年投入产出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支持配合,确保我市2007年投入产出调查任务圆满完成。
二、落实经费,确保必需。按规定,进行投入产出调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各县(市、区)及调查单位应本着从紧预算、合理开支、节约使用、确保必需的原则落实好调查的必要经费。
三、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投入产出调查涉及工业、商贸、建筑、房地产、服务业等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调查内容涉及到生产、技术、物资、供销、财会、统计、投资等各个方面。调查单位多、技术性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质量要求高。各县(市、区)政府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培训等相关工作。
四、加强基础工作,确保投入产出数据质量。各被抽选的调查单位,均要成立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班子,确定领导负责本单位调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具体的调查工作,在工作经费和办公条件上予以大力支持。要按照投入产出调查方案要求,制定工作计划,积极参加统一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台账。要严格按照调查制度规定的部门分类、指标口径、计算方法等认真如实填报有关资料和数据;要加强审核把关,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