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提升特色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若干意见
(衢政发〔2006〕54号)
为深入实施“345”特色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切实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农产品精深加工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大力发展各类合作经济组织,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经研究,现就全面提升特色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特色农业基地建设,提升科技兴农水平
(一)加强农村科技示范推广,增加农业科技投入。切实加强市级农业科研单位建设,提高农业科研开发能力,扩大与农业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创建科技合作示范园;市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专项用于合作示范园建设、重点农业科技项目开发攻关等。完善农业技术推广网络,坚持农村科技特派员制度,切实加大农技推广力度;积极引进国内外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装备和专利产品;努力改善农技服务条件,提高农技人员素质,加快农技人员知识更新,相关单位可从业务费中按每人每年不少于1000元的标准用于在编农技人员的业务培训;大力支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于生态高效农业,对开发的新产品,通过省级鉴定并投产的要给予奖励。各级财政科技经费要在原有基础上逐步增加农业科研项目投入。
(二)加快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着力培育食用菌、蔬菜瓜果、名优茶、蜂产品、水产品基地,做大做强竹木、柑桔(胡柚)、畜禽等传统支柱产业。各地要有重点地选择1-2个传统主导产业予以改造提升;鼓励支持企业建设出口农产品基地;加大力度建设特色产业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对国家、省级种子种苗基地,各级财政要落实相应的配套资金;加快制订和完善主要农产品系列标准,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强力推进标准化生产,鼓励经济主体积极开展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和国外认证机构的产品质量认证,统一打造“生态衢州”品牌,实现品牌共享。各级财政视财力增长情况逐步增加基地建设、产业改造提升工程和创品牌的资金投入。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建立全市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控预警体系,加强疫情防控设施、疫情测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完善农产品生产档案管理、例行检测、信息发布、质量可追溯和市场准入制度。各级财政要加大投入,保障动植物防控预警体系和农产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