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积极推进“校校通”工程,全市乡中心小学以上学校都有计算机教室且连入教育城域网共享优质资源,农村小学有网络宽带教学收视点或教学光盘放像点,信息技术开课率保持100%。
3、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建立多元化的家长学校办学体制,提高各类家长学校的办学质量;
--乡镇以上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办学率达80%以上;
--积极拓展家长学校办学领域,向社区、农村早教中心延伸;
--多渠道普及家庭教育知识,0-5周岁儿童的家长和看护人普遍受到科学的早期教育知识指导。
(二)策略措施
1、广泛宣传教育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教育优先发展、建设教育名市的战略,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基础教育年度工作目标和政府部门教育责任考核工作。加大教育执法力度,切实推进依法治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
2、改革和完善教育投入体制,构建满足公共教育需求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教育投入体制。要依法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和“两个提高”,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缩小地区之间差距,加大对农村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扶持力度,促进区域内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校长队伍建设,继续推进“名校长”工程;加强教师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建设和心理健康教育,积极推动名师队伍的建设,大力扶持中青年骨干教师成长;重视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4、加强和改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形式多样的“争做合格父母、培养合格人才”社会实践、道德实践活动,要通过创建文明学校、建设德育基地、德育队伍、开发地方德育课程、构建德育工作网络和建立学校德育导师制等德育工作基础建设,增强德育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下大决心净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努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5、深化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确立教育为人的基本理念,构建以人为本的教育体系。面向全体学生,注重全面发展,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保证儿童的休闲时间。加强对儿童的科技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少年科技普及活动和青少年创造发明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科学精神,形成保障性公平发展的评价体系。
6、重视弱势群体教育,努力推进教育公平。建立和完善教育结对扶助帮困体系,深入实施农村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扩面工程”和“爱心营养餐工程”,通过“希望工程”、“春蕾计划”、教育结对扶贫等活动,帮助贫困家庭子女就学。残疾儿童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教育的权利,并享受与当地居民子女同等待遇。
7、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坚持和完善政府办园为示范、社会力量办园为主体的幼教办学体制。加大示范幼儿园的建设力度,创建一批省、市级示范性幼儿园,不断扩大优质幼教资源。重点抓好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建设,并发挥其教学示范、业务指导和信息交流作用,逐步形成以中心幼儿园为龙头的幼教辅导网络。稳步开展0-3周岁早期教育工作,创办0-3周岁早期教育指导服务基地,逐步建立以社区为基础,以示范幼儿园为中心,灵活多样的幼儿教育形式相结合的早期教育服务网络。
8、重视和推进家庭教育。把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学校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互动式的教育体系。切实加强家长学校的规范化管理,办好各级各类家长学校,积极推进流动人口家长学校、社区家长学校的建设。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家庭教育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切实发挥市家庭教育学会的作用,加强家庭教育理论研究,注重研究成果转化,积极探索家庭教育工作的新趋势、新规律。
三、成长环境
改善儿童生存和发展环境,尊重并鼓励儿童积极参与。
(一)主要目标
1、改善儿童的生活环境。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达到90%以上;
--县级以上城市区域的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大于330天/年;
--市区和县城噪声达标区建成覆盖率达到80%;80%的县级以上城市区域环境噪声达到功能区要求;90%的县级以上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噪声达到功能区要求;
--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 95 %,废气排放达标率达到95%;
--城市生活污水处置率达60%以上,县城达50%以上;
--农村安全自来水普及率达80%以上,改水受益率达88%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70%以上;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达70%以上。
2、优化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
--市、各县(市、区)均建有一个综合性、多功能的青少年活动场所,迁扩建市儿童公园;
--市、各县(市、区)在图书馆内设少儿阅览室,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少儿图书馆;
--提高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及游乐设施的安全合格率;
--全市少先队员参加“雏鹰争章”活动率城市达95%,农村达60%。
3、保护处于困境中的儿童。
--改善孤儿、弃婴的供养、教育、医疗康复状况;
--提高聋儿、肢体残疾儿童及智疾儿童康复训练率。
(二)策略措施
1、贯彻落实有利于儿童生存、发展和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有关建设项目时要体现“儿童优先”原则,在全社会倡导和树立尊重儿童、爱护儿童、教育儿童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