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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衢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06-2010年)》、《衢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提高妇女接受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的比例和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

  --提高妇女科学素养、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提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的比例。

  (二)策略措施

  1、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女童、妇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和享受优质教育资源。

  2、将妇女教育的主要目标纳入各级地方政府的教育发展规划。合理调整、配置教育资源,完善继续教育制度,鼓励多种形式的社会办学,提高教育现代化、信息化水平,保障妇女与男子共享信息和教育资源。

  3、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逐步缩小妇女和女童受教育的城乡差距。深入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扩面工程”和“送营养工程”,继续开展“希望工程”、“春蕾计划”、“大学生助学计划”等社会助学活动,保证适龄女童完成15年基础教育,帮助贫困女大学生完成学业。

  4、推进高等教育发展步伐,扩大妇女接受高等教育的规模,利用网络和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增加妇女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让女性平等接受优质的高等教育。

  5、发展成人和职业教育,普及社区教育,重视和发展特殊教育,逐步建立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从学历教育到非学历教育、从学校教育到社会教育的大众化、社会化的妇女终身教育体系。在各类教育中重视妇女综合素质的提高,培养妇女的知识创新能力、社会适应能力、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

  6、深入实施“农村妇女素质培训工程”、“女职工双证制教育培训工程”和“女性创业素质工程”,着重做好新增妇女劳动力的培训工作,加大企业女职工的素质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强农村妇女劳动力的专业技能和转移就业的培训,使90%以上有劳动能力的农村妇女通过培训掌握1-2门实用技术。举办绿色证书或农函大女子班,大力培养女农民技术员。

  7、组织开展以提高妇女科学素养和科学精神为宗旨的科普宣传活动,吸引和鼓励优秀女性人才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加强对女性人才的培养、引进、管理工作,培养造就一批女性学科带头人和现代管理的女性专业人才。

  四、妇女与健康

  (一)主要目标

  1、城乡妇女普遍享有卫生保健服务。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8%以上,其中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以上。

  --定期开展常见妇科病的筛查,提高妇女病筛查率。

  --农村的妇幼保健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妇女享有同等的生育和卫生保健服务。

  2、妇幼保健机构建设逐步完善。

  --县以上妇幼卫生经费每年增长速度不低于卫生事业经费的增长幅度;

  --市级妇幼保健院设置标准达到二级甲等,80%以上的县级妇幼保健院设置标准达到二级乙等;

  --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的保健人员,基本按辖区服务人口的15000:1配置;

  --建立市级产前筛查诊断中心。

  3、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

  --孕妇缺铁性贫血患病率比前五年下降;

  --妇女艾滋病病毒感染率控制在较低水平;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8/10万以下,因产科出血死亡的比例控制在30%以下。

  4、保障育龄妇女享有计划生育权利。

  --已婚育龄妇女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率达到90%以上;

  --已婚育龄妇女的技术服务随访率达到80%以上;

  --节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控制在6/万以内;

  --出生人口性别比在有效遏制升高势头的基础上逐渐回落。

  5、增强妇女的健身意识,提高妇女的健康素质。

  --妇女体育人口达到45%以上。

  --妇女体育组织网络和多层次健身设施建设逐步完善。

  (二)策略措施

  1、把妇女健康列入各级政府的医疗卫生和公共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将妇幼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大经费投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以妇女健康和公共卫生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强化卫生行政执法,加大对卫生保健产品、卫生机构和专业人员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各类危害妇女身体健康的违法行为。

  2、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和队伍的建设,发挥妇幼保健机构的整体功能。县以上妇幼保健机构按照《浙江省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和浙江省妇幼保健规范化工作标准建设,开通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产科急救能力和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水平;乡镇卫生院根据《浙江省农村卫生院接产服务基本标准》的要求,对开展助产技术的乡镇卫生院进行资格准入,提高乡镇卫生院的应急处理能力。加大对农村基层妇幼保健工作的支持力度,继续实施好“母婴健康工程”。加大对妇幼卫生保健人员的技术培训,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的妇幼专业队伍。

  3、建立完善城乡医疗保障制度,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贫困妇女特别是贫困孕产妇实行医疗救助,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医疗救助专项资金,设立定点优惠医院。

  4、保护女婴,关爱女孩。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加强对B超、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和溺弃女婴的违法行为,形成标本兼治的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使出生人口性别比得到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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