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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证工作的通知


  四是换发证书。张榜公示群众无异议后,可以组织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实施工作。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基础,换发证前,对合同条款不全,承包地块、面积、四至不明、合同文字表达不清等不规范合同要进行补充完善。没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要做好补签合同工作。在清理完善土地承包合同的基础上,再组织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到户率要达100%。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的内容要相符,登记的地块、地类、面积、四至要统一。

  五是检查验收。开展检查验收是保证工作全面落实的重要步骤和必要措施,各县(市、区)党政领导要亲自部署,各级领导小组要具体组织,查找工作有无差错、遗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出现矛盾及时化解。

  六是规范管理。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制度,加强土地承包管理日常工作,建立正常的权证变更、流转管理、纠纷调处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要以这次换发证为契机,建立起土地承包基础数据库,市级要建立总数据库,实现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化管理,提高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水平。有条件的乡(镇)也要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化管理。

  三、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换发证工作顺利进行

  为确保换发证工作按时完成,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工作经费,增强工作力量,明确部门责任,强化检查监督,确保换发证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要成立领导机构。市里将成立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证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另发)。县(市、区)、乡也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换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换发证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

  二是要保证工作经费。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换发证书工作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负担,不得向农民收取。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合同书由省政府统一采购,印制工本费由省、县(市、区)财政共同承担。农户土地承包情况统计表、土地承包情况汇总表等由市农业局统一印制,印制工本费由县(市、区)财政承担。建立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系统所需设备和软件由市级统一采购,所需经费由市、县(市、区)财政各自承担。换发证工作经费由各级财政承担并给予充分保证。

  三是要培训业务骨干,选派得力干部到乡、村帮助工作。换发证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地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抽调懂农村工作、熟悉农村政策的县、乡干部成立工作组和督导组到乡、村帮助工作,化解矛盾,保持稳定。县(市、区)农业部门要对乡镇分管领导、经管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开展系统培训,让他们掌握法律政策,把握工作原则和工作方法,切实做好换发证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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