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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证工作的通知

  三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换发证过程中,要阳光操作,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充分依靠农民群众,遇到问题要与农民群众充分协商,重大的、复杂的、涉及面大的疑难问题,要及时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要通过民主协商、群策群力的方式,解决各种矛盾和困难,做到让绝大多数农民群众满意。

  四是“先确权、后发证”的原则。有二轮承包合同和经营权证的,以二轮承包合同为依据换发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没有或不能出示二轮承包合同或经营权证的,以二轮承包时的事实为基础,重新补签承包合同,颁发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对二轮承包事实不清的,应当结合农村税费改革和粮食直补核定的面积加以确定。对存在经营权纠纷的,先确权再发证。

  五是稳步推进的原则。换发证工作应先易后难,稳步推进。时间要服从质量,完成一个阶段工作再进入下一阶段。要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不留隐患,不得把矛盾上交。换发证工作要在保证正常生产秩序的情况下进行,不能因此误了农时季节。

  3、严格工作程序。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换发证工作要在2006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整个工作可分为宣传发动、开展试点、调查摸底、换发证书、检查验收、规范管理等阶段。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掌握各个阶段时间,完成一个阶段后即可转入下一阶段。

  一是宣传发动。各地要宣传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要充分利用农民回家过春节的时机,采取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将换发经营权证书的政策宣传到户。各县(市、区)要将各阶段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市农业局,市农业局要定期编印简报,通报各地工作情况,交流各地工作经验。

  二是开展试点。每个县(市、区)要选择1至2个乡镇,被选乡镇选择1至2个村进行试点。要选派综合素质高、政策业务精、工作能力强的干部组成试点指导小组进驻试点乡村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制定出具体的换发证书的工作方案,再全面稳妥地推开。试点总结报告和工作方案要上报市农业局。

  三是调查摸底。各地要精心组织,以组为单位开展好调查摸底工作。一要对二轮承包基本情况(主要是农户承包耕地基本情况)、经营权证发放和合同签订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摸底;二要摸清本村(组)农户数,土地面积,土地调整、流转、征占用、毁损等变动情况。对调查摸底的数据要以组为单位进行统计、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的时间不少于5天。群众有异议的应及时调查处理。群众无异议后登记造册。县、乡、村要公布咨询电话,接受群众的咨询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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