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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

  三、进一步明确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种类、享受范围及申请程序

  (五)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种类:

  主要包括:税收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免费职业介绍补贴、培训补贴及其它相关政策。具体政策规定见赣府发[2005]21号及相关配套政策文件。

  上述扶持政策自200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政策审批截止时间暂定执行到2008年底。

  (六)各种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享受范围:

  1、税收减免:持《再就业优惠证》从事个体经营的人员;新增加岗位招用了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再就业的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再就业基地和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

  2、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持《再就业优惠证》从事个体经营的人员;再就业基地和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

  3、社会保险补贴:新增加岗位招用了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再就业的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再就业基地和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吸纳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灵活就业并已进行就业登记的单位或组织;已安排“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 成员、城市“低保”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工勤岗位再就业的机关事业单位、社区服务组织;城镇已创业、并已就业登记和参加社会保险的其他失业人员。

  4、岗位补贴:已安排“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城市“低保”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工勤岗位、后勤服务岗位和社区服务性岗位就业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组织。

  5、小额担保贷款:从事个体经营的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留学回国人员以及进城创业且进行了就业登记的农村劳动者;从事果业、种植业和养殖业的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新增岗位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再就业基地和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上述人员、单位或组织也可直接向经办银行申请小额贷款。

  6、免费职业介绍: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进城登记求职的农村劳动者。

  7、培训补贴。(1)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和城镇其他失业人员、进城登记求职农村劳动者。(2)一次性创业培训补贴: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和城镇其他失业人员。(3)职工转岗转业培训补贴:一定期限内不裁员或极少裁员的失业保险参保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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