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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消防工作建设与发展三年规划(2006-2008)的通知


  (四)坚持专群结合,多渠道建设,多形式并存,多元化发展,加快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步伐

  1、加快公安消防站(队)建设步伐。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城市建设发展要求,合理布局和建设城市消防站。2006年,规划新建章江新区消防站和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站。三年内,100%的县(市、区)要建强特勤班,配备必需的消防特勤器材,不断增强公安现役消防力量。

  2、加快民营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步伐。巩固和发展国有大中型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推动和促进民营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三年内,华坚国际鞋城要建设一支民营企业专职消防队。

  3、加快群众性消防队建设步伐。2006年,100%的重点镇,即:章贡区沙河镇、南康市潭口镇、信丰县铁石口镇、赣县江口镇、于都县银坑镇要建立配有人员、车辆、器材、住所、经费的合同制或志愿消防队;经济发展较快的建制镇2006年30%、2007年50%、2008年100%建立配有人员、车辆、器材、住所、经费的合同制或志愿消防队;其他建制镇2006年100%建立配有消防摩托车、手抬机动泵的志愿或义务消防队;至2008年,全市80%以上的大型住宅小区和城市社区建立配有相应消防器材的志愿或义务消防队,全市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农村自然村组建群众义务消防队;2006年开始,分别在大型公众聚集场所及易燃易爆场所设立消防保安员、城市街道办事处设立专(兼)职防火员、乡镇政府设立兼职防火员。

  4、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管理。建立适应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的建队体制和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建、管、养、用。

  (五)坚持自主创新,加快消防工作改革进程,缓解消防力量不足状况

  1、积极推进公安消防机构工作改革。在章贡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行消防警务区制度,消防支队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交由所在的消防警务区管理。采取政府解决编制经费,消防部门招聘文职雇员的方法,弥补消防监督力量不足。

  2、积极推进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改革。落实《江西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开展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达标活动,2006年,40%的城区和城关镇所、30%的其它所达标;2007年,城区和70%的城关镇所、60%的其它所达标;2008年全部达标。

  (六)坚持科学规划,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全力提升城市抗御火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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