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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衢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2、主要措施。

  (1)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切实发挥综合协调作用,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以基层为重点,建立健全完善的组织体系。按照贯彻“城市抓社区、农村抓乡镇”的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国务院残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的意见》精神,重视和加强基层残联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残联、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和企业残疾人组织体系,争取到“十一五”中期,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市残疾人工作组织网络。

  (3)贯彻执行中央组织部有关残联系统干部管理的规定,协助市、县(市、区)组织部门做好有关干部的“双重管理”工作,着力建设“党性好、民主好、团结好、学习好”的各级残联领导班子。

  (4)贯彻落实《全国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试行)》和“十一五”残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加强残联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和业务建设,树立“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培养“团结、实干、进取、高效”的工作作风,大力发扬“敬业奉献、求真务实、自强不息”的衢州残疾人工作者精神,使全体人员不断更新知识,更新观念,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为我市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5)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关心、爱护残联干部,重视并做好残联干部的培养教育和选拔,加大残联系统与外系统干部的交流力度,保护和保持各级残联干部队伍的积极性和工作活力。

  (6)加大对残疾人干部的培养、培训力度。做好残联组织残疾人领导干部的配备任用。建立优秀残疾人人才库,使更多的优秀残疾人从事残疾人工作。

  (7)建立完善专门协会的工作体系。各级残联要为专门协会提供工作条件,给予必要的经费和场所保证,充分发挥各类残疾人代表组织的作用,团结更多的残疾人到残疾人工作事务中来,共同为推进我市的残疾人事业献计献策。

  (8)做好残疾人证的发放工作。各级残联要准确掌握当地残疾人数量、类别、分布、康复、教育、劳动就业、生活、婚姻等基本状况,建立完整的档案资料,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核发和管理工作,为政府决策和当地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切实可靠的依据。

  (9)完善奖励机制。各级残联要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建立表彰制度,制定奖励办法,适时对涌现出来的优秀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树立典型,广为宣传,激励先进,以形成良好的残疾人工作氛围。

  (十二)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1、目标任务。市、县(市、区)要加快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步伐,完善服务功能,进一步扩大为残疾人服务的范围。

  2、主要措施。

  (1)把市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作为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场地和建设资金,并减免相关费用。

  (2)市、县(市、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要根据残疾人的需要,基本建成功能比较完善、配套比较齐全的集残疾人康复、职业培训、文化体育活动、用品用具供应为一体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真正建成残疾人之家。

  (3)已建成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的单位,要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各项服务功能。

  (十三)残疾人事业信息网络系统建设。

  1、目标任务。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为残疾人事业服务。基本实现残联系统办公自动化和信息网络化,建设公众信息和残疾人事业数据库,为残疾人事业和残疾人提供服务。

  2、主要措施。

  (1)建立市残联信息化专业机构。

  (2)市、县(市、区)残联要加强信息网络化建设工作,制定计划,形成市残联系统广域网,并与省残联办公自动化系统相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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