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创新信贷管理机制。一是创新信贷工作机制。各金融机构要设立专职管理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城市服务业信贷管理工作;同时根据城市服务业发展的特点和要求,建立专门的信用评级、业务流程、风险控制和内部控制等管理制度。二是创新贷款定价机制。要逐步建立城市服务业贷款定价机制,有效控制城市服务业信贷风险。三是创新信贷工作方式。积极探索适合城市服务行业的信贷支持方式,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信用度的企业和个人在授信额度、贷款期限、利率标准及审批程序上实施不同的信贷策略,给以区别对待。
3、突出信贷投向重点。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信贷原则,准确把握信贷投向,逐步把有限的信贷资源投向城市服务业,优化城市服务业内部行业结构,提高城市服务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一是要优先支持城市公用事业的发展,加大对交通运输业的投入,建设便捷、通畅、安全高效的城市综合运输体系;二是要加大对市政服务业的投入,完善城市供热、排水、供气设施;三是要加大旅游业贷款,合理开发和保护旅游资源,树赣州“红色、古色、绿色”旅游品牌;四是要大力发展消费信贷业务,满足多样化的消费需求,促进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繁荣发展消费服务业;五是要支持发展现代物流业,培育发展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物流企业,为建设区域物流中心奠定基础。
4、开辟信贷绿色通道。围绕弱势群体从事社区服务业,要加以重点扶持,开辟绿色通道。一是要简化手续,延长小额担保贷款期限,缩短小额担保贷款审批时间,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将贷款发放到借款人手中;二是积极响应新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和退伍军人优先给予贷款,对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占企业总人数30%以上的劳动密集型服务企业,优惠发放小额担保贷款;三是扩大下岗担保贷款规模,逐步将贷款额度放宽至3-5万元,全力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四是积极支持农民进城从事服务业。要重点满足进城创业农民的资金需求,对进城创办服务型企业的农民,尝试发放大额农贷;同时适当降低贷款利率,对发展信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的创业农民,实行基准利率。
5、健全信用担保体系。建立健全信用担保体系,是缓解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难的有效办法,因此,金融部门要结合《
中小企业促进法》,积极配合赣州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的运作。同时,要加大基金的筹集力度,加强基金的管理,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