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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政府执行力、提高政府公信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率,创新政府管理的意见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政府执行力、提高政府公信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率,创新政府管理的意见
(赣市府发[200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纵深推进“对接长珠闽,建设新赣州”发展战略,实现赣州经济社会科学和谐的追赶型、跨越式发展,必须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当前,我市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及其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主动开展各项工作。但也有一些地方、部门及工作人员因职责不清、作风不实、执行不力,导致行政工作中行为不规范、办事不透明、承诺不兑现等问题,影响政府形象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为更好地把市委的各项战略决策和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建设创新、高效、透明、诚信的现代政府,现就提高政府执行力、提高政府公信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率,创新政府管理(以下简称“三个提高、一个创新”)提出以下意见。

  一、推进行政管理创新,提高行政效能

  1、完善科学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和行政机关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坚持重大决策以基础性、战略性研究或发展规划为依据,以党委的决策为前提,以专家或研究咨询机构的论证或评估为前置程序,切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注重转变增长方式,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应当事先向社会公示的决策事项,均需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建议和意见。重大决策出台后,由市发展研究中心牵头跟踪行政决策的社会效果,搜集社会对行政决策的评价,形成反应灵敏、科学有效的决策信息反馈机制。

  2、规范和优化工作程序。规范工作制度,强化对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服务意识、工作质量的监督管理;规范工作过程,形成规范化的办公程序,建立工作的量化标准,严格过程控制,缩短办事流程;规范协调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层级之间、人员之间权力、职责的协调,科学划分事权,明确工作分工;创新内部人员结构配置,减少中间平行管理层次,提升一线执法、办事人员比例。

  3、落实首问、首办负责制和服务承诺制。接待服务对象来电、来访、办事的第一位工作人员为首问、首办责任人,对所办事项属于本部门或本人职责范围的即时一办到底,不属于的应准确告知承办部门或人员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对面向社会办理的事项,制定清晰的服务说明,告知服务方式、公布服务信息、明确服务责任,承诺办结期限。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当场不能办结的告知办结时间;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当场验明并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明确告知需补足的材料,不能中途让服务对象再次补送或退回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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