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2007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三、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1、根据工作需要,修订和完善《赣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和《赣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加大修订后《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和《工作规则》的学习宣传力度。

  2、建立健全政府重大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社会公示、社会听证、集中讨论等制度。

  3、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决策前必经开展调查研究,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决策前必须进行合法性论证。

  4、政府做出重大决策应及时向同级人大报告或提请同级人大审议,自觉接受同级人大监督。

  四、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

  1、紧扣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以及贯彻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制度、措施的实际需要,按照条件成熟、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

  2、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等制定程序。起草部门在起草或代拟文件过程中应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法制机构在审查送审稿工作中要充分征求意见,协调意见分歧,履行好把关职责。

  3、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专家咨询论证、社会公众参与、定期评估和清理制度,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保证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年度评议考核方案,并开展年度评议考核工作。建立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加强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监督检查。

  2、继续抓好《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建立健全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配套制度,组织开展对《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