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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赣市府发[200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加强应急管理,是提高政府执行力、提高政府公信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满意率的重要体现,是实现赣州经济社会科学和谐的追赶型、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保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充分依靠法制、科技和人民群众,以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为基础,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为重点,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工作目标。逐步建成覆盖全市各行业、各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落实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责任制,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建设突发公共事件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和专业化、社会化相结合的应急管理保障体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军地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二、突出重点,努力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3、编制并实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在《江西省“十一五”期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指导下,编制《赣州市“十一五”期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优化、整合各类资源,统一规划突发公共事件预防预警、紧急避险、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应急救援设备等方面的项目和基础设施,科学指导各项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按照规划组织实施相关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

  4、深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在完善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应急预案的同时,开展各部门所属企业、事业单位预案编制工作,并加强审核监管;建立预案动态管理制度,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市、县综合演练和专业演练,为修订和完善科学实用型应急预案提供经验和依据;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着手制订社区、乡镇、学校等基层单位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处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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