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加快构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继续教育体系。认真落实《赣州市大力推进干部职工继续教育工作的实施办法》,建立政府调控、行业指导、单位自主、个人自觉的继续教育运行机制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负担的投入机制,探索建立各类人才继续教育公积金制度。鼓励用人单位与国内外教育机构合作培训人才。发展成人教育,鼓励在职自学,完善带薪学习制度。全面开放学校教育资源,整合各类学习资源和文化资源,加快构建覆盖全市的教育培训信息网,为广大公民提供充分、公平的学习机会和良好的教育场所。鼓励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参与终身学习,促进“学习型组织”、“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城市”的形成。重视人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促进各类人才的全面发展。
8、充分发挥党校培训党政领导干部的主渠道作用。继续落实好大规模培训干部的战略任务,突出抓好县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新进领导班子成员和中青年干部的教育培训。整合培训资源,进一步发挥国民教育资源优势和各部门培训机构的作用,引入竞争机制,采取委托办学、联合办学、请专家讲课等形式,拓展干部培训途径,努力提高党政干部的综合素质。
9、充分利用长珠闽教育资源优势,开展人才培养领域的合作。利用长珠闽地区高校的师资力量,采取联合办班的形式在赣州开班授课,培养高学历人才。鼓励和支持我市有实力的企业家在长珠闽地区高校设立“奖学金”,培养一批企业急需人才。开设“科技论坛”,主动邀请长珠闽知名专家教授来赣州讲学,开拓我市人才的视野。
(二)实行优惠政策,广泛吸纳引进优秀人才
1、着力引进各类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认真贯彻落实《赣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若干规定》,大力引进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及其他有特殊专长的各类人才,重点引进我市主导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急需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懂得国际通行规则、熟悉现代管理的各类国际人才。
积极吸引留学人员来我市工作,为赣州经济社会事业服务。以挂靠现有开发区的形式,建设留学人员创业园。鼓励和支持驻市高校创办高校园区。鼓励和支持留学人员通过项目合作、技术入股以及兴办经济实体等多种方式来我市创业或为赣州的发展服务。对留学回国人员科研项目给予优先资助。设立留学人员创业专项资金,扶持他们在主导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领域研发创业。建立海外高级人才信息网,充分发挥各种层次的留学人员联谊会、国际人才交流协会、海外交流协会、青年联合会以及各类海外侨乡会等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多渠道引进我市急需的海外高级人才。
2、积极创造吸引人才的良好条件。开辟引才“绿色通道”,建立限时办理和服务承诺制度,为各类人才落户赣州提供“一站式”服务。对于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及其他有特殊专长的人才,引进到事业单位或公开招考进入国家机关的,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允许先突破编制限额,然后逐步调整到位。各级政府要建立人才引进专项资金。对引进的“两院”院士、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等高层次紧缺人才,由同级财政给予专项补贴,用于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对引进人才的父母、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具有高级职称、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在我市择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在市内任选一个城市落户,其人事档案由户口所在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两年免收人事代理费。
3、大力推行人才、智力与项目相结合的“柔性”引才方式。鼓励用人单位采取咨询、兼职、项目合作、考察讲学、学术休假、业务顾问等形式,吸纳海内外人才和智力。对本人不愿移转行政关系和户口的市外人才和暂不定居的海外人才,发给《特聘人才工作证》,享受我市居民同等待遇,来去自由。以科技项目和建设项目为平台,加快人才聚集。对我市主导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优势农业以及第三产业前沿服务业中的重点建设项目、重大科研项目,采取公开竞聘的形式,面向海内外广纳贤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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