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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的通知


  2、坚持以大力培养和引进高新技术产业及信息产业人才为重点,努力扭转我市目前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人才严重紧缺的局面,为我市加快信息化进程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供人才支持。大力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3、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加快开发农业专业技术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针对我市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少,占农业从业人口比重小的实际,为适应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十一五”期间要高度重视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继续搞好选拔和派遣科技副县长、副乡镇长工作,加强农业技术的推广和管理工作。县、乡要多接受农业技术院校毕业生,充实农技推广服务人才队伍,扩大农村科技人员队伍。农业类学校等应采取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等方式,加强农村科技人才的培养,改善农村人才队伍结构;建设成“四支队伍”,即乡土人才队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乡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和基层干部队伍。
  4、适应我市加速工业化进程的需要,大力开发工业科技人才。把我市国有企业尤其是主导产业的人才资源引进和开发作为重点,加大引进开发力度,加速形成一支工业经济科技人才龙头队伍,适应我市工业向更高水平发展的需要。同时积极为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及三资企业培养和输送人才,带动全市整体工业科技人才队伍的发展和提高。适应工业结构调整,加快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结构、岗位结构的调整步伐,使一部分富余人才得到合理流动和充分利用。大力开发工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加速培养一支懂经营会管理的经营者人才队伍,引进能带动一个产业、推动技术创新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尤其是硕士生以上高级人才。
  5、重视培养高技能人才。充分利用技师学院、高职院校、高级技校、中等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质量。大力发展、引导和支持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加强对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充分发挥企业在岗位技能培训中的主体作用,促进岗位成才,以提高实用技能为核心,培养造就一大批工业制造和第三产业领域的高技能人才。

  6、注重开发培养适用型、实用型人才,促进县市区经济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充分考虑各县市区经济发展水平对人才的实际需求,在我市现有学校采取定向培养办法,大力培养用得上留得住的扎根人才。根据县乡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的特点,大力开发实用型中初等技能人才,扩大生产一线实用型人才队伍。采取有效的人才保护措施,稳定当地人才,防止和减少人才资源流失。精简上层,充实基层,疏导市中心城区、大中型企业、科研单位闲置的、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的人才到县、乡去对口支援或工作。

  7、适应多种经济发展需要,大力开发非公有制经济人才。营造有利于向非公有制经济注入人才的社会环境,使快速发展的非公有制经济尽快聚集足够的人才队伍。到2010年使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人才达到11.5万人左右,其比重占全部人才总量的14%左右。

  (四)着力调整和优化人才配置与人才结构

  1、调整产业间及产业内部人才资源配置。适应我市重点发展四大优势产业集群(即钨、稀土、氟盐化工、果业),主攻工业,提高工业化水平和大力发展高效益农业,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的需要,按照三次产业比重调整的要求,合理配置各产业人才比例。在工业部门中,为了保障六大主导产业(即有色冶金及新材料、食品、现代轻纺、机电制造、新型建材和制药)的发展,到2010年这些产业中的人才(含驻市企业)应达到3万人以上。

  2、促进人才在区域间的合理布局。为适应我市加速区域经济整合及其相应人才布局的要求和“赣州市中心城区一百万人口,一百平方公里面积,以瑞金、龙南为两个次中心城市”的城市发展基本框架,形成以赣州市中心城区为核心,以瑞金、龙南、南康为增强点,带动全市各地区的人才资源的整体性开发。

  3、推动人才在不同所有制组织之间的合理配置。目前我市在私营、三资、乡镇企业工作的人才比例还十分小,不能适应我市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战略方针,要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类人才向这些企业流动,使我市非公有制企业成为今后吸纳人才的重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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