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切实抓好“菜篮子”工作的通知
(赣市府发[2007]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及全省“菜篮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促进我市生猪及其它农副产品的生产,切实做好“菜篮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加强新时期“菜篮子”工作的重要意义
“菜篮子”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菜篮子”工作的重要意义,正确分析“菜篮子”生产供应面临的新形势。近些年来,我市“菜篮子”工作取得一定成就,产品数量大幅增长,品种日益丰富,质量不断提高,不仅有效地满足了城乡居民不断增长的消费需求,而且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菜篮子”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猪肉供给偏紧,部分产品出现较大的价格波动,一些产品还存在质量卫生安全隐患。对此,各地各部门必须予以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更加积极主动地把“菜篮子”工作抓紧抓好。要坚持促进生产发展、立足保障市场供给,着力抓好生猪等副食品的生产和供应,保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以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努力把“菜篮子”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切实落实“菜篮子”工作行政领导负责制
各级政府必须把“菜篮子”工作当作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全面落实“菜篮子”行政领导负责制。地方政府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到“五个负责”,即负责落实“菜篮子”的生产扶持政策;负责“菜蓝子”的市场供应;负责“菜篮子”工作的监督指导;负责困难群体和大中专学校学生的生活补贴;负责引导社会舆论,严防炒作。从而实现“三个确保”,即确保生产环节不波动、不亏本;确保市场供应不脱销、不断档;确保国庆、中秋期间产销两旺、物价平稳、社会和谐。
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千方百计加快生猪等“菜篮子”产品生产发展。
1、抓紧落实母猪饲养各项政策,增加母猪存栏,夯实生猪生产发展基础。各地要按照省财政厅和省农业厅文件要求,迅速部署和实施好能繁母猪政策性补贴工作。8月11日完成能繁母猪的登记、审核和公示,做到不虚报、不漏报,确保8月15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养殖户。要积极推进能繁母猪保险工作,提高母猪饲养者的抗风险能力。对养殖场(户)的保费各级财政承担80%(其中中央、省、县各承担50%、20%、10%),养殖户承担20%,各县(市、区)要尽快落实保险补贴资金。要想方设法加快生猪良繁体系建设,增加母猪存栏,保证足够的基础母猪数量,满足养猪场户对种猪的需求,基本实现仔猪自给,减少对区外仔猪的依赖程度。要大力推广人工授精技术,加快推广品质好、抗病逆性强、生产性能高的优良品种。对购买良种猪精液的补助按国家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