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业园区环评进展缓慢,环评审批率仅62.5%。
2003年以来,省、市环保部门已多次要求工业园区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但赣县、兴国、上犹、会昌、安远、宁都6个工业园区至今未能完成环境影响评价,究其原因是县领导和工业园区的负责人不重视,环保意识淡泊。由于我市工业园区环评相对滞后,致使园区内企业布局规划不合理,一些工业园区重污染、轻污染企业交错毗邻。
2、企业未批先建现象普遍,环境违法问题突出。
据检查统计,各园区有373家企业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开工建设,占入园区企业总数的52.01%。其中:兴国县100家,占入园区企业总数的71.97%;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65家,占入园区企业总数的62.50%;于都49家,占入园区企业总数的69.84%;定南43家,占入园区企业总数的86.27%;全南41家,占入园区企业总数的85.42%;瑞金28家,占入园区企业总数的80%;信丰19家,占入园区企业总数的43.18%;宁都8家,占入园区企业总数的24%;赣县6家,占入园区企业总数的30%;上犹8家,占入园区企业总数的50%;会昌5家,占入园区企业总数的31%;龙南3家,占入园区企业总数的11.11%。有些企业甚至违法生产多年,如:全南百得工业制造有限公司、会昌九洲种业有限公司、于都县福林木业加工厂、兴国赣佳化工厂、龙南县万德塑料五金有限公司、宁都双益制丝有限公司、上犹县东进稀土公司、信丰上腾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定南保利制药有限公司等。有的企业环保设施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即投入生产,如:赣州菊隆科技食品有限公司、新力有色金属公司水东冶炼厂、瑞金市红都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等。有的企业有治理设施不运转,存在偷排、超标排污现象,如:于都县泰鑫纸品纸业有限公司、宁都县江西鸿源皮革有限公司、大余海创钨业有限公司等。
3、污染物治理设施不完善,超标排放现象严重。
我市工业园区都是建成后补做的环评,所以工业园区都没有铺设清污分流管网,更没有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如:赣县工业园区内有色冶炼项目相对集中,却没有相应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加之园区内大部分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污水未能达标排放,使贡江赣县段地表水氨氮经常超标。其他县(市)园区的企业也有相当部分治污设施不完善,有的企业有治理设施却不能正常运行,污染物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如:南康市赤土锡业有限公司废气超标排放,致使周边树木全部死亡;有的企业虽然有简陋的治污设施但不能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如:赣县世瑞矿产品贸易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