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赣州市工业园区环保专项检查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赣市府发[2007]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赣州市工业园区环保专项检查情况的报告》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七年八月九日
关于赣州市工业园区环保专项检查情况的报告
根据赣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赣州市工业园(区)环保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经市环委会领导同意,由赣州市环保局组成专项检查组代表市环委会于今年5月中旬至6月底,对全市16个省级工业园区环评情况、园区内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情况及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工业园区环评审批情况。
赣州市现有16个省级工业园区(其中有2个是特色工业园区:江西信丰工业园区是循环经济试点园、江西赣州经济开发区是钨和稀土深加工特色工业园),已通过环评审批的工业园区有10个,其中编制报告表的2个(于都、瑞金工业园区);编制报告书的8个(赣州经技术开发区、定南、大余、南康、龙南、全南、信丰、沙河工业园区)。
2、工业园区内企业环评审批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16个省级工业园区内共有企业705家,332家通过环保审批,审批率为47.09%。其中:省局审批17家,占审批企业总数的5.12%;市局审批56家,占审批企业总数的16.87%;县局审批260家,占审批企业总数的78.31%。编制报告书的40家,占审批企业总数的12.05%;编制报告表的100家,占审批企业总数的30.12%;编制登记表的192家,占审批企业总数的57.83%。332家经审批的企业中有121家已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其中省局验收的2家,占验收企业总数的1.65%;市局验收的27家,占验收企业总数的22.31%;县局验收的92家,占验收企业总数的76.03%。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率为36.45%。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这次对工业园区及园区内企业“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表明,我市工业园区及园区内企业“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不容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