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的领导政绩考核体系。“环保也是生产力”,不重视环保工作、不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领导不是一个称职的领导。一个科学的领导政绩考核体系,既要考核GDP的增长,也要有环境保护的具体内容和指标。唯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保证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也才有望更好更快地实现 “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目标。为此,建议市政府与各有关县(市、区)签订出境断面水质目标责任状,并将该指标纳入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之一。
3、要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现在,不仅宏观上我们有比较完备的法律,而且微观上也并不缺乏相应的规章,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如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作为地方政府要认真树立全局观念,凡事从大局出发,坚决反对地方保护主义,全方位地支持环保部门开展依法行政。作为主管部门要自觉迎难而上,主动排除干扰和阻力,加大执法的力度,彻底扭转“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现象。要加强对沿江各企业的环保设施使用和发挥作用情况的考核和评价,通过对企业环保设施的使用记录、财务开支的分析等数据,全面分析环保设施的功效,建立环保设施的效益考评机制。
4、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的机制。一是要加强环境法规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市环保法规体系,建立“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环保监管、企业治理、舆论监督、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机制。二是要从项目审批这个“源头”抓起,严格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制度,环保审批必须作为前置条件落实到位,对未经环保审批的项目,其他有关部门一律不得批准。三是要铁心硬手抓治理,督促企业限期整改,该停产的必须停产,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四是要依托现代科技手段,完善环保设施,对重点污染源尽快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实施24小时动态监管。要建立全流域各县出境断面水质监控设施,严格区分和判断各县的治理责任。五是要建立群众监督举报制度,通过在沿章江流域全面公开举报电话等措施,大力鼓励人民群众参与章江水系的保护。特别是对重点排污企业要有计划地聘请和培训一批群众监督员,并对举报属实的给予奖励。
5、要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实际,合理引导投资方向,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鼓励和支持发展先进生产能力,限制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在引进项目的同时,要严格环保准入制度,提倡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支持企业通过技术改造、节能减排、综合利用,实行污染全过程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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