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基本烟田规划方案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基本烟田规划方案的通知
(赣市府办发[2006]6号)


赣县、信丰、全南、兴国、宁都、瑞金、会昌、石城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为做好基本烟田规划,加快推进全市烟叶生产的发展,经市政府研究,现将《赣州市基本烟田规划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六年二月七日

赣州市基本烟田规划方案

  根据我市“十一五”末实现烟叶收购100万担的烟叶生产发展规划,以及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全国基本烟田规划保护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基本烟田规划是以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宜烟耕地管理,切实保护宜烟耕地为前提,在已划定基本农田保护的基础上,统筹规划,逐年建设,切实治理,加强保护,千方百计确保我市70万亩宜烟耕地,严格禁止乱占滥用宜烟耕地搞非农建设,努力增强烟叶发展后劲,实现我市烟叶生产持续优质、适产,烟农收入持续增长的目标。

  2、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合理轮作、规模种植,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与城镇、新农村建设相协调发展的原则。

  二、基本烟田规划的内容

  划定基本烟田保护区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烟田保护区规划;划区定界;在地图上进行空间布局和安排;制作基本烟田分布数字化地图;建立基本烟田属性数据库;制定基本烟田保护管理措施;检查验收。

  三、基本烟田规划的实施

  1、组织机构

  基本烟田规划在市烟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指导统筹下,以县为单位组织开展。具体工作由各地烟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本部门的职能和优势,通力协作,共同搞好基本烟田规划。

  2、工作步骤

  分为摸底调查、烟田规划、烟田建设三个阶段。(1)摸底调查阶段。分村、分组、分地段进行调查、登记。主要调查现有基本烟田和需规划建设烟田的情况。现有基本烟田情况调查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原则上摸清每段(垅、排)50亩以上面积的田块情况。需规划建设为烟田的,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调查连片50亩以上未建成基本烟田,通过建设治理成为基本烟田的耕地分布情况,并查清存在的主要问题(如:水利设施、田间道路、土壤质地、排灌等),提出解决办法,初步预算需投入资金。(2)烟田规划阶段。在摸底调查结束后,按照优化布局,提高集中度原则,高标准开展基本烟田规划。(3)烟田建设阶段。按照“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多方投入、统一组织实施”的思路,逐年开展基本烟田建设工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