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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绿色生态江西建设工作会议暨七大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精神的实施意见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绿色生态江西建设工作会议暨七大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精神的实施意见
(赣市府发[2007]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今年8月3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绿色生态江西建设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提出了要通过若干年的不懈努力,做到绿色生态“五个零排放”,即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水零排放、主要河流干流源头保护区污水零排放、工业园区不达标污水零排放、十一个设区市城区不达标污水零排放、城市中心区有毒有害气体零排放,达到生态环境建设“五个一流”的目标,即一流的水质、一流的空气、一流的生态、一流的人居环境、一流的绿色生态保护建设管理机制;这次会议部署了绿色生态江西建设“十大工程”和“七大专项整治行动”。为贯彻落实全省绿色生态江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实施好我市绿色生态江西建设“十大工程”和“七大专项整治行动”,经研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建设绿色生态江西的重要意义

  推进绿色生态江西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施生态立省、绿色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战略决策。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最基本的条件。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越来越渴望拥有优美舒适的生态环境,盼望生活在一流的生态环境中。一流的生态环境既是人民群众向往的生存环境,也是集聚财富的重要砝码。随着人类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绿色经济的份量将越来越重。一流的生态环境,既是一个负责任政府的具体体现,更是一个地方最优的创业环境、最大的发展品牌、最好的人类财富。

  保护生态环境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中华民族的生存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更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目前我市的生态环境总体优良,九条主要河流15个国、省断面的水质总体良好,Ⅰ至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86.79%;城区大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74.2%。但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我市的经济发展与环境容量、资源开发与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压力日益增大,保护环境的形势依然严峻。各地、各部门要深刻理解建设绿色生态江西的重要意义,务必站在履行政府责任、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角度,积极投身我市的绿色生态江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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