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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意见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意见
(赣市府发[2007]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2004年我市全面启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以来,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筹措资金,强化工程建设管理, 经过三年多时间的艰苦努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全市规划内251座病险水库今冬明春可基本加固完毕。但据2007年2月组织的普查情况看,全市仍有较多病险水库,其中一些位置重要的重点病险水库将列入全国、全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因此,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依然繁重。为切实解除病险水库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威胁,充分发挥水库在防洪、灌溉、供水、生态等方面的作用,现就进一步做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必要性

  建国以来,我市相继建成了小(二)型以上水库988座,其中大型5座,中型36座,小(一)型185座,小(二)型762座。长期以来,这些水库为保障我市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需要和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这些水库大多建于上世纪50-70年代,受当时财力、物力及技术条件的限制,普遍存在标准偏低、施工质量不高、设施不完备等问题,经过几十年的运行,水库设施普遍老化,许多水库大坝存在诸多安全隐患,防洪、灌溉、供水等效益逐年萎缩,严重威胁下游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约社会经济的发展。近年来,虽然各地加大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力度,到2008年汛期前,251座规划内病险水库中,除已列入中央规划但尚未下达中央补助资金的6座小(一)型水库外,其余可基本完成主要主体工程加固。但由于水库病险的动态发展,随着时间的推延,新的问题又不断暴露出来,许多隐患逐渐成为险情。今年4月,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专门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要求加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力度,三年内完成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因此,各地要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赣州经济社会科学和谐的追赶型跨越式发展的高度出发,加强领导,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消除水库安全隐患,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发挥水库设计效益。

  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总体目标和实施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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