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防为主,科学防治。通过改善病区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努力减少并消除各种致病因素;通过广泛深入开展健康教育活动,让群众了解地方病的危害和防治知识,养成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主动参与防治工作。加强地方病防治应用性科学研究,依靠科技进步,提高防治水平。
(二)突出重点,因地制宜。根据地方病流行特点和分布情况以及病区自然、社会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将对群众危害比较大、防治效果比较好的地方病作为防治重点,从实际出发,采取行之有效的综合防治措施。
(三)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进一步摸清地方病流行情况,采取“先重病区后轻病区、先人群密度大病区后人群密度小病区”的办法,统筹考虑,科学规划,分阶段安排综合防治项目。
(四)政府领导,齐抓共管。各级政府要将地方病防治工作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领导,安排经费,确保地方病防治和监测工作扎实有效进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合作,发挥作用,推动地方病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目标
(一)总目标
到2010年,全市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地方性氟中毒、疟疾及其它人体重点寄生虫病等疾病的发病人数大幅度下降。开展地方性砷中毒、布鲁氏菌病等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制订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具体目标
1、碘缺乏病
(1)2006年,上犹、安远、定南三个已达到基本消除碘缺乏病县,要达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
(2)2007年,于都、石城县达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
(3)2008年,会昌县达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
(4)到2010年,碘缺乏病区中小学生和家庭主妇防治知识知晓率应分别达到90%和85%。
(5)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的县(市、区),进一步巩固防治成果,保持防治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2、地方性氟中毒
(1)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 2006年,全市50%的病区村完成降氟改水工程的新建、修复或改建。到2010 年,全市所有病区村完成降氟改水工程的新建、修复或改建。建立起维护改水工程正常运行的机制,保持改水工程处于良好运行状态,水质符合农村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到2010年,地方性氟中毒病区中小学生和家庭主妇防治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85%和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