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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赣市府办发[2006]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赣州市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赣州市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了有效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促进和谐平安赣州的建设,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现状与特征

  (一)地质灾害调查区划情况

  宁都、石城、瑞金、会昌、安远、寻乌、定南、信丰、南康、大余、崇义、上犹等12个县(市)完成了地质灾害调查区划,共发现地灾隐患5334处,威胁103571人,潜在经济损失34358.05万元,其中特大型3处、大型3处、中型38处。

  从地质环境条件和历史情况看,兴国县、于都县、赣县、章贡区、龙南县、全南县等没有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区划工作地区也是地质灾害较重的区域,随着开发建设力度加大,地质灾害隐患还将增多。

  (二)2005年地质灾害情况

  2005年,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631起,其中重要地质灾害8起,造成10人死亡,损坏房屋1337间,倒塌房屋208间,破坏农田471亩,直接经济损失高达842万元。灾害特点为发生时间早且有相对集中期、分布范围广、与强降雨和切坡建房等人为活动有关。2月发生1起崩塌1起滑坡,其余主要发生在5月和6月的强降雨期间。绝大部分地质灾害发生在重点防护区内。由于采取了切实有效的防治措施,列入200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地质灾害重要隐患点均没有出现灾情,但仍处于不稳定状态,受强降雨和不合理的人为活动诱发,发生灾害的可能性大。

  (三)地质灾害的主要特征

  我市是典型的暴雨型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区,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主汛期,以群发性、突发性的小型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为主,地域上多分布在变质岩、花岗岩分布的丘陵山区和覆盖型岩溶区,集中强降雨是主要诱发因素,傍山切坡建房、铁路公路、开矿等工程建设开挖坡脚、堆填加载和蓄水排水等引发地质灾害的人为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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