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成立赣州市公路计重收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协调小组),作为全市公路计重收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机构。由市政府分管交通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稽征分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赣州稽征分局、赣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赣州宏泰公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成员单位。市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赣州稽征分局,负责日常工作(联系人:罗时强 电话:8380176)。各县(市)人民政府相应成立由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挂帅的公路计重收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所在地收费站计重收费的应急处置工作。各收费站也要成立应急处置小组,由收费站站长担任组长,驻站公安民警等人员参加。
各级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一)稽征部门:负责做好启动本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并会同交通部门对各收费站开展计重收费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在协调小组下达启动应急预案后,立即通知各成员单位在第一时间赶往事故现场进行救援;负责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协调本单位力量参加救援行动。
(二)交通部门:与稽征部门一并对各收费站开展计重收费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负责组织本单位力量参加救援行动;组织运送应急救援人员、物资及获救人员所需车辆的交通运输工具。
(三)公安部门:负责事故区域的安全警戒,确定警戒范围;组织现场及相关人员和设施的疏散、撤离、隔离;维护事故区域的交通和人员秩序,维护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依法打击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处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负责事故区域交通秩序的维护和疏导工作,保障应急救援交通畅通,必要时实施道路交通管制。适时安排一定人员驻站工作。
(四)赣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加强与高速公路交警、路政等有关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形成联动机制;组织本单位力量参与救援行动;协助做好现场及相关人员和设施的疏散、撤离、隔离;负责事故区域损坏设施的登记、备案工作。
(五)赣州宏泰公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本单位力量参与救援行动;协助组织现场及相关人员和设施的疏散、撤离、隔离;负责事故区域损坏设施的登记、备案工作。
赣州稽征分局、赣州宏泰公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赣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属各收费站,也要设立相应应急处置小组,负责本单位各类公路突发应急事件处置的具体工作。其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可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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