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公路计重收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赣市府办发[2006]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赣州市公路计重收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特别是第一批实行计重收费收费站所在地的赣县、于都、瑞金、宁都、大余、寻乌等有关县(市)政府,要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2006年7月1日顺利开展计重收费工作。
二OO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赣州市公路计重收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交通部《印发关于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以及省发改委、交通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江西省收费公路载货类汽车计重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自2006年7月1日起,我市有部分收费站开始实行计重收费。为确保公路计重收费工作顺利进行,保证公路安全畅通,特制定本预案。
一、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赣州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公路收费站计重收费工作中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需要由政府负责协调处置的重大、较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主要包括:
(一)收费区域内交通量突然增大,有较多车辆滞留在收费区域,或堵塞收费车道。
(二)收费区域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或车辆突发故障,堵塞收费车道。
(三)收费区域内发生暴力抗费及群体事件。
(四)车辆损坏收费设施。
(五)收费系统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进行计重收费。
本预案指导全市的公路计重收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三)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四)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三、领导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