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和有关部门要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和新闻发布作为应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关于信息报送和新闻发布的规定,细化措施,加强训练,进行预演,保证事发时能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发布信息和新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要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和新闻发布要讲究方式、注重效果,遵守纪律、严格把关。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正确引导舆论,有利于事件的妥善处理,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
六、切实加强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组织协调
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协调,指导市政府部门、驻市各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的新闻发布工作。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要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增强新闻发布工作纪律观念,规范新闻发布工作的运作。
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要根据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引导舆论的需要举行新闻发布会,定期或不定期地邀请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或新闻发言人发布相关新闻;市政府有关部门、驻市单位负责同志或新闻发言人应根据舆论引导工作的需要,积极出席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介绍本部门全局性工作或制定的重大方针政策。
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要逐步开展自主新闻发布会,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授权发布相关新闻信息,或就跨地区、跨部门的某些重大问题等发布新闻信息。
七、不断提高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市政府各部门、驻市各单位要将新闻发布作为本部门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落实,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增强新闻发布的针对性、新闻性和有效性,提高新闻发布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周密安排、精心策划新闻发布工作。要根据有效利用新闻媒体、主动引导舆论的原则,认真策划和选择新闻发布的主题、内容、时机和形式;
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机制。要通过跟踪、收集、分析新闻媒体对本部门工作的相关报道,及时研究对策,提高新闻发布的针对性和引导舆论的有效性。
建立重要信息核实机制。要及时核查舆情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信息,并拟定对外口径,确保发布新闻的准确性和权威性。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和支持核查情况及拟定口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