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献血办赣州市2007年度公民无偿献血工作安排的通知
(赣市府办发[200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市献血办《赣州市2007年度公民无偿献血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按照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我市公民无偿献血工作经过全市上下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全市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比例已达到86%,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卫生部提出的“在2007年前实现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比例达到100%,其中自愿无偿献血比例达到80%”的要求还有差距。对此,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赋予的“组织、动员、协调、参与”献血工作法定职责,进一步贯彻落实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赣州市公民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赣市府办发[2006]45号)文件精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推动我市无偿献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OO七年元月一日
赣州市2007年度公民无偿献血工作安排
(市献血办 二00六年十二月)
围绕卫生部提出的“在2007年前实现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比例达到100%,其中自愿无偿献血比例达到80%”目标,切实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赋予的“组织、动员、协调、参与”献血工作法定职责,按照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赣州市公民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赣市府办发[2006]45号)文件要求,确保用血辖区负责制、推行用血与献血对等等措施落实到位,促进我市无偿献血工作平稳地从被动向主动、指令向自愿过渡,推动我市无偿献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特编制“2007年度无偿献血工作安排”。实施时间为2007年1月至2007年12月。
一、市直、驻市单位无偿献血时间安排
一月:江西理工大学、赣南师范学院、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赣州技师学院、赣南海欣药业有限公司、赣南制药厂、江西江铃齿轮股份公司。
二月:市卫生局、赣州卫校、市人民医院、市立医院、赣南医学院附属医院、市妇女儿童医院、市肿瘤医院、市中医院、市肺科医院、市第三医院、赣州铁路医院、市皮肤病研究所、市疾病控制中心、市中心血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