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安排2007年市区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计划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安排2007年市区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计划的通知
(衢政发〔2007〕40号)


柯城区、衢江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安排2007年市区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计划。现将计划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理安排房地产项目用地供应量。城市规划控制区内安排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计划782亩,并落实到具体地块;城市规划控制区外安排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计划133亩,由柯城区、衢江区政府根据市场情况自行安排落实到具体地块。

  二、涉及重大项目建设筹资需要的特殊地块供应市场的时机,由市国土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市场需求情况提出意见,报市政府研究后确定。各区域因特殊需要需追加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计划指标的,由区域提出申请,报市政府一事一议,严格审批。

  三、加强房地产项目用地出让管理。房地产项目用地出让原则上要做到净地出让,统一进招投标中心严格按招拍挂程序出让,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出让。严格土地出让金征收,对出现拖欠出让金情况的,按拖欠出让金的地块面积扣减下年度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计划。严格土地出让合同管理,对土地不按期开发造成闲置的,要依法处理。

  四、切实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的规划管理。严格执行公开出让约定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和高度、住房结构比例、营业用房面积、绿地率等规划设计条件,不得随意改变。

  五、本计划下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计划在当年内使用有效,以市政府批准具体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方案的时间为准,年内供地方案未经市政府批准的结余指标不得结转使用。

  附件:衢州市区2007年度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计划表

二○○七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

衢州市区2007年度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计划表

                                          单位:亩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