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加大产业龙头企业扶持力度。各地要列出一批产业龙头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对列入重点扶持企业名单的,建立政府专题会议协调制度,优先协调解决龙头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鼓励企业上市,鼓励企业发展上台阶,支持重点企业涵养稳定财源。
四、产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
(十二)明确创新能力提升目标。“十一五”期末,力争创建氟硅制造业和工程装备制造业两个“全国制造基地”的产业品牌,产业龙头企业的技术装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全市规模以上企业R&D经费支出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1.3%以上,新培育国家级技术中心3个,新培育“中国名牌”和“国家驰名商标”5个。
(十三)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围绕节能降耗、传统产业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化和重大技术装备引进等,每年安排和推进一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一批重点技术创新项目。用足用好技改项目相关的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财政技改资助资金对技术装备投资的导向作用。鼓励企业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支持企业运用和转化科技成果,加快产业化步伐。继续办好科工会、特色产业科技论坛,深化产学研合作。
(十四)增强人才和劳动力支撑。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相关的人才政策,鼓励企业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开展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评选。加强企业家培训,提高企业家经营管理水平和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加强劳动力市场培育,开展多形式技工培训,多渠道解决企业招工难。
五、产业集约发展提升工程
(十五)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由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益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向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益的集约型增长方式的转变。“十一五”期末,力争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比“十五”期末下降30%;确保全市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比“十五”期末下降15%;力争园区投资强度、经济密度分别比“十五”期末提高一倍;完成水泥机立窑、实心粘土砖瓦窑、小化工、小锅炉、小油机等淘汰和整治任务。
(十六)认真实施工业循环经济规划。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认真实施工业循环经济“5518”工程,发展产业、园区、企业三个层面的循环经济。支持企业节能降耗,开展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资源综合利用,认真落实相关政策。鼓励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加大对企业环保治理项目的支持力度。严格贯彻高能耗、高污染行业差别电价政策,深化完善排污收费制度,进一步探索企业退出机制。强化企业在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