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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衢州市“工业提升”工程行动纲要(2007-2010年)的通知


  (五)提升产业平台规划水平。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集镇规划修编,进一步提高产业集聚空间的规划品位。立足长远,做到一次规划,分步实施,以提高规划的前瞻性和控制性。努力在规划的专业化和项目化上下功夫,综合考虑产业定位、入园门槛、功能配套、建设时序等因素,以增强规划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六)加快衢州工业新城建设。把衢化片区和东港片区88平方公里区域作为一个整体,按工业新城的理念统筹协调发展。努力把该区域建设成为跨越式、集约化、特色型的工业新城,建设成为氟硅制造业和工程装备制造业两大市域产业集群的主平台。加快工业新城“厂中村”、“园中村”搬迁和物流通道建设,加快工业新城中心功能区建设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七)提升省级园区空间品质。以现有省级园区为基础,按照集群式、城市化、生态型的要求,提升空间品质,把省级园区建设成为区域主导产业集群的主平台。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提高配套水平,完善服务功能,加快生态化建设,不断提高园区对项目和产业的承载力。

  (八)加强重点乡镇工业功能区建设。按照严格标准、错位发展的要求,规划建设重点乡镇工业功能区,使之成为区域主导产业集群的配套基地和地方特色资源的加工基地。各县(市)要继续抓好贺村、湖镇、辉埠、华埠等重点工业功能区,市区要着力抓好航埠、华墅、廿里、大洲、上方等乡镇工业功能区建设。加强重点乡镇工业功能区与省级园区的产业、项目、政策和基础设施对接,加强对重点乡镇工业功能区规划和建设的指导与服务。

  三、产业龙头带动提升工程

  (九)实施“221”引进和培育工程。力争“十一五”期间,全市引进并建成2个投资10亿元以上产业龙头性项目,20个3亿元以上项目,100个以上亿元项目。力争“十一五”期末,全市培育2家销售收入100亿元以上企业,20家10亿元以上企业,100家以上亿元企业。

  (十)突出产业龙头性项目招商。引进战略性、龙头性项目是培育区域产业集群的关键。各县(市、区)每年力争引进1个投资3亿元以上项目,市开发区、高新园区每年力争各引进1个投资5亿元以上项目,并作为招商引资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产业龙头性项目的协调推进机制,实行一个产业龙头项目一个领导挂帅、一个部门牵头负责、一个工作班子具体协调实施的“四个一”制度。完善项目的督查、考核、激励措施,形成合力推进龙头项目建设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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