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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化县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化县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
(衢政发〔2007〕28号)


开化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要求审批〈开化县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开政〔2006〕16号)悉。经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开化县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开化县城是以生态经济为特色的浙皖赣三省交界山水园林城市。开化县要坚持科学发展,贯彻“生态立县”战略,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注重资源集约利用,合理布局工业发展和城镇建设用地。要进一步发挥自身的生态优势,培育城市个性和特色,争取在建设生态城市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三、合理发展城市规模。城市人口规模按近期(2010年)9.3万人、远期(2020年)14万人进行规划,远期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按15平方公里进行控制。城市发展应体现紧凑型、节约型原则,尽量利用非耕地。

  四、加强公共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开化县城包含城关、工业园区、华埠三个组团,要加强三个组团特别是城华(县城与华埠)对接与协调,实行组团间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共建共享。要加强规划管理,尽快实行城华“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枝笔”。

  五、加强规划衔接。要做好与省、市、县“十一五”规划的衔接,做好与本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重点建设项目、环境、水利、交通等专项规划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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