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爱卫会2007年赣州市中心城区春季灭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市府办发[2007]25号)
章贡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2007年赣州市中心城区春季灭鼠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七年四月五日
2007年赣州市中心城区春季灭鼠活动实施方案
(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二00七年四月三日)
为净化卫生环境,减少鼠害危害,预防控制疾病传播,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打下良好基础,根据《
江西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市爱卫会将组织开展2007年赣州市中心城区春季灭鼠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灭鼠范围及目标
本次活动以章贡区河套内城区、街道为重点。章贡区农村和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灭鼠活动由各属地爱卫会参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通过这次活动,确保城区的鼠密度有明显下降,达到国家和省级卫生城市标准。
二、组织领导与组织形式
本次活动在赣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块块为主,条条保证,条块结合”的原则,由市爱卫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章贡区河套内城区的绿化带、河堤灭鼠工作由市爱卫会指定专业消杀队伍负责;城市下水道、垃圾中转站的灭鼠工作由职能管理单位负责;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灭鼠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地爱卫办负责组织实施;居民户及住宅区居民的灭鼠工作,由辖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负责;委托了社会专业消杀机构承担灭鼠工作的单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由所委托的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负责具体实施。
三、活动时间
本次统一灭鼠活动时间为4月15日-30日。
四、实施步骤
本次活动分宣传发动、环境整治、人员培训、药物分发和投放、检查验收五个阶段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