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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工业园区金融服务的若干意见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工业园区金融服务的若干意见
(赣市府办发[2007]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驻市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市工业园区入园企业不断增加,投入产出稳步提高,经济规模逐年扩大,经济效益明显改善,税收贡献度日益提升,工业园区已经成为各级财政收入的主要增长点。为进一步加快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加强产业配套,突出产业特色,切实提高工业园区的发展水平,现就进一步优化全市工业园区金融服务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金融服务体系 实施信贷倾斜措施

  (一)明确目标与职责。人民银行要策应金融服务体系进驻工业园活动,在每年提出贯彻货币信贷政策指导意见时,有针对性地对工业园区制订相应的金融信贷服务指导意见;银监分局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整合现有机构网点资源,在投入产出率、资源循环利用率、社会贡献率较高的工业园区增设金融服务网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在规范信贷管理,防范信贷风险的同时,力争每年对工业园区的信贷投入不低于当年贷款投放总量的20%,增速不低于15%。

  (二)加强协调与考核。人民银行要与政府有关部门、银监分局一起,着力推进工业园区信用体系建设,夯实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搭建银企联系协作平台。通过定期组织召开银企座谈会、金融产品推介会、贷款项目洽谈会,采取多种形式加强银行(证券、保险)与政府有关部门、与工业园区、与园区企业的横向合作,为工业园区及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和创新产品。各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工业园区的贷款营销激励机制,将分支机构信贷营销的数额、质量、效率与信贷人员的利益挂钩,建立健全责权利相统一、激励与约束对等的考核机制。

  二、培育企业信用资质 创造条件增加贷款

  (三)增强资信与资质。市经贸委等相关部门要引导和帮助园区企业健全财务制度,细化财务科目,规范财务行为,公开财务信息,促进园区企业在内部管理方面达到银行贷款的发放条件。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综合授信评级制度,通过完善园区企业档案(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资信情况等),加强综合分析,做出准确判断,评定不同企业的各类别信用等级,并据此扩大对工业园企业的授信额度和贷款数量。对信用等级高、信用度好的园区企业,可采用信用贷款形式,并给予利率和贷款数额上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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