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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


  3、大力发展和规范民办职业教育。认真落实政府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形成政府主导,行业、企业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办学格局。认真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在区域教育规划许可的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举办职业学校。建立民办教育发展奖励资金,对发展民办教育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各民办职校(含部门、企业办学)被评定为省、市级重点,且本年度毕业生在本地就业率达到30%的,由当地政府按其在校生数给予学校每生每年100元的生均公用经费奖励,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实行公派校长或教师。在招生、创建示范专业、建设实训基地等方面,民办职校与公办学校享有同样的扶持政策。对于政府补助的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等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鼓励和支持中外合作办学。

  4、切实提高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充分发挥我市的区位、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和就业市场优势,做大做强衢州职业教育,切实解决我市企业用工难问题,努力提高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鼓励我市职校通过对口支援和联合办学等形式,扩大对市外招生,为中西部地区学生提供更多的就学和就业机会。建立中职学校本地就业年度考核制度,对中职学校招收的毕业生留在衢州本地就业1年以上的,由就业企业所在地政府按此类毕业生实际数人均200元的标准给予学校补助。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中职学校的评估年审制度,将本地就业率和用人单位认可情况列为重要评估指标,对本地就业率低、用人单位认可度不高的中职学校要加强指导,限期整改。

  (五)校企合作计划。深入开展校企合作是激发职业教育发展活力、破解当前企业招工难的有效举措,对发挥校企双方积极性、加快培养应用型人才、促进职业教育与地方经济建设相结合具有重要作用。

  1、建立职业教育专业指导委员会。市、县建立由教育、劳动部门和行业、企业、学校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专业指导委员会,负责劳动力需求预测、制订专业设置标准和培养目标、编写专业课教材、组织教学交流和技能大赛、就业指导等。

  2、建立校外实习示范基地和职工培训示范基地。校外实习基地主要是充分利用企业的先进设备,增强学生的动手能力。到2010年,在全市确定50个校外实习基地,其中10个为市级校外实习示范基地。依托各重点骨干职校、示范性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建立10个校企合作的职工培训示范基地,为中小企业开展职工教育培训提供服务。对被评为市级校外实习示范基地和市级职工培训示范基地的市直职校,由市政府给予每个基地一次性5万元的经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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