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施职业教育“六大计划”,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浙政发〔2006〕41号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浙江省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为进一步促进我市职业教育发展,市政府决定在“十一五”期间重点实施职业教育“六大计划”,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一并抓好落实。
(一)职业院校助学奖学计划。为解决职业院校学生生活困难,鼓励优秀学生报读职业院校,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要实施职业院校助学奖学计划。
1、扩大资助职业院校家庭困难学生的规模。对全市中职学校(含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中专,下同),在原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以及残疾学生免收学费、代管费的基础上,将贫困助学的资助对象扩大到低收入家庭子女,同时实施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爱心营养餐工程。各级政府要安排经费,并开展多形式的捐资助学活动,资助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子女。鼓励学校组织学生勤工俭学、半工半读等方式减轻贫困家庭学生的负担,使之不因贫失学。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资助,按国家有关高等院校学生资助政策执行。
2、设立职业教育奖学金。职业教育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和培养紧缺专业的中职学校在校学生。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受奖学生总数控制在在校生总数的5%左右,所需经费由各级政府给予保障。高等职业教育奖学金仍按高等学校奖学金有关规定执行。
(二)实训基地和专业建设计划。为切实改善中职学校实训条件,提高职业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服务能力,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重点建设好一批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和品牌专业。
1、加强实训基地建设。以培养紧缺人才、提升技能水平为目的,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到2010年,全市建立国家级实训基地1-2个,省级综合性公共实训基地1-2个,省级实训基地7个,市级实训基地10个。各县(市)和衢江区至少要建设好1个适应当地特色产业发展、为学生技能培训服务的市级以上实训基地。对被评为市级实训基地的市直中职学校,由市政府给予每个50万元的经费补助。
2、加强专业建设。各中职学校要根据我市主导产业发展需要,面向市场、企业和社会,瞄准我市当前用工紧缺程度较高的行业,合理设置专业,积极扩大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等专业规模,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规模效益。要加强人才需求预测,及时开设部分急需的新专业。对与我市主导产业紧密结合的专业,在各级实训基地、示范专业评审中要予以重点倾斜。到2010年,全市中职学校争取拥有20个省级示范专业,市级示范专业达到40个。对被评为市级示范专业的市直中职学校,由市政府给予每个示范专业10万元的经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