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赣州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赣市府办发[2007]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赣州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2006-2010年)》经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城市社区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既是城市基本医疗服务的网底,也是城市公共卫生服务的网底。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对加快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城市居民健康水平,缓解城市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划要求,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健全服务网络,完善服务功能,增强服务实效,推进我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
二OO七年三月八日
赣州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2006-2010年)
(赣州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二OO六年十二月)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合理利用和整合卫生资源,根据省卫生厅《江西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指导意见》(赣卫基卫发[2003]10号)和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赣市府发[2005]2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设置规划。
一、现状分析
(一)概况
赣州市位于赣江上游,江西南部。辖1区2市15县1个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市共有283个乡镇,8街道办事处,5个管理区,10个国营林场,3475个村民委员会,49139个村民小组。全市总面积3.94万平方公里,占江西总面积的23.6%,是江西最大的行政区。赣州市是珠江三角洲、闽南三角洲的腹地,是内地通往东南沿海的重要通道,也是连接长江三角洲经济区与华南经济区的纽带。2005年,全市总人口845.65万人,农业人口677.56万人,非农业人口168.09万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215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199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7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