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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赣州市企业文化建设五年规划(2007-2011年)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赣州市企业文化建设五年规划(2007-2011年)的通知
(赣市府办发[2007]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市属各企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赣州市企业文化建设五年规划(2007-2011年》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赣州市企业文化建设五年规划
(2007-2011年)

  企业文化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全体员工共同的价值体现。其根本任务就是在以职工为本的前提下,激发员工活力,开发员工动力,提高员工整体素质,推动企业全面发展,把精神财富变成巨大的物质财富。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在关注民生中促进社会和谐的若干意见》(赣市发[2007]3号)精神,结合我市企业文化建设实际情况,制定如下《赣州市企业文化建设五年规划(2007-2011年》。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经济发展和文化发展协调统一,以提炼和培育企业核心理念为关键,增强企业凝聚力;以建设“和谐、创新、诚信、发展”企业为重点,改善生产(办公)、生活环境,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以行为养成、培养优秀员工队伍为基础,努力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以营造良好的文化舆论氛围为突破口,全面提升企业综合实力。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

  (二)坚持对不同企业实行分类指导、逐步推进的原则。

  (三)坚持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四)坚持整体推进与突出企业个性特色的原则。

  (五)坚持继承、借鉴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

  (一)成立市企业文化建设促进会。各县(市、区)成立相应的企业文化建设管理协调机构,每个大中型企业有企业文化建设管理部或办公室,小型企业有专职或兼职的企业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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