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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度县(市、区)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

  (七)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建立政府常务会议学习法律知识制度;政府部门建立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法律知识的有关制度;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资格制度,公开公布本级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名单,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规定。

  (八)加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指导

  督促乡镇政府制定贯彻《纲要》、推进依法行政的配套措施、具体办法和年度安排;加强基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调查研究;年终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总结,按时向市政府、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和向本级政协通报;完成上级政府布置的其他贯彻《纲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任务。

  二、考评办法

  1、对县(市、区)政府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考评由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工作。考评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开公平、奖罚分明、注重实效的原则。

  2、考评实行定性、定量相结合,按“百分制”计分(具体评分标准附后)。

  3、工作完成情况考核评分分为两大部分进行:①部分工作内容由市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年终直接考核评分;②其他工作内容由市领导小组从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实地检查考核评分。

  4、年度考评工作分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①各县(市、区)政府自查(2008年1月上旬)。各县(市、区)政府对照考评内容进行逐项自查,并于2008年1月10日前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书面自查报告。

  ②部门考评和检查组实地检查考核(2008年1月下旬)。按照分工,市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对部分工作内容直接考核评分;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从成员单位中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深入到各县(市、区)进行实地检查。

  ③考评汇总(2008年2月上旬)。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评情况汇报,根据检查组考核评分和有关职能部门直接考核评分汇总出各县(市、区)总的得分情况。

  ④审定(2008年2月中旬)。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评分结果和排名次序,确定拟由市政府表彰的先进名单。

  三、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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