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柯城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衢政发〔2007〕64号)
柯城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要求调整部分乡(街)行政区划的请示》(柯政〔2007〕13号)悉。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衢州市柯城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浙政函〔2007〕151号)精神,同意你区行政区划作如下调整:
将花园街道陈家、东周、上草铺等3个行政村划归黄家乡管辖。调整后,黄家乡辖19个行政村,乡政府驻地不变(黄家村);花园街道辖4个社区、9个居委会、17个行政村,街道办事处驻地不变(衢化路横街1号)。
你区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精简、效能”的机构设置原则,适时周密组织实施,认真做好各项工作,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的问题,确保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顺利进行和社会稳定,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