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保障,建立促进气象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一)加强统筹规划与管理。各级政府要认真组织实施《衢州市气象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将气象事业发展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合理布局、有效利用的原则,统筹编制和实施重要气象设施、气象台站布局与建设规划,推进气象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避免重复建设。进一步改进行业管理,加强协调,将相关部门自建的气象探测设施纳入全市统一的气象观测网络总体布局,推进气象资源共享。
(二)全面推进气象依法行政。加快地方气象法制建设,制订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雷电灾害防御管理等配套规章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气象执法监督。切实加强气象信息发布与传播、气象探测环境保护、雷电灾害防御、空飘气球等的行政执法力度,严格禁止非法从事气象探测活动。进一步加强气象业务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
(三)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按照气象部门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以气象部门为主的管理体制和财政投入分级负担的原则,加大对气象事业的财政投入力度,保障重点气象项目建设和运行经费。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落实气象部门职工的地方津贴、补贴等福利待遇,做好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障工作。
(四)加强气象科技创新。加强以提高预警预报准确率为核心的气象科技创新,开展以气象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定时、定点、定量预报研究,重点研究符合衢州实际的精细化数值模式、数值预报产品适用技术、灾害性天气预报预测技术、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及防御等关键技术。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重点支持气象领域的科学研究,建立多渠道的气象科技投入机制,为重大气象项目研究和新技术推广提供有效的科技经费保障。
(五)切实加强对气象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气象事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要关心和支持气象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气象人才培养和引进的力度,加强气象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气象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气象事业发展的创新型人才队伍。各级宣传、发展改革、科技、人事、财政、法制、安全生产监管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大力支持气象事业发展,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促进气象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