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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一)加快区域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建设。“十一五”前期完成新一代天气雷达建设任务,根据国家统一布局,建设衢州国家气候观象台、龙游农业生态站(国家一级农试站)和开化林业生态站,完成中尺度多要素自动气象观测站网、新一代卫星遥感接收处理系统、移动应急气象指挥车和集成高空气象探测系统建设,建设县(市)级等效雷达,成为区域重点气象综合服务中心。加强生态与农业气象、交通气象、雷电、大气成分等观测能力建设。加强与水利、水文、国土、地震、环保、农业等部门的合作,实现观测数据资源共享。

  (二)提高气象预警与应急能力。以提高气象预报准确率为核心,建立主要气象灾害预警系统,变消极防御为主动防御。加强新一代天气雷达资源开发利用,依靠科技手段,健全以防洪、抗旱增雨、应对强对流天气为重点的防灾减灾体系。建立市防灾减灾中心,统一组织协调各应急部门的防灾减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市财政加大投入,重点保障暴雨、洪涝及次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能力和防灾减灾中心应急响应能力建设。开展精细化气象要素预报服务,加强气象灾害信息收集、调查和灾害防御效果评估,开展气象及相关灾害风险评估,为防御灾害提供重要依据。充分发挥气象在农林业病虫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扩散、区域环境污染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中的重要作用。

  (三)建立健全基层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各级政府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全民参与”的原则,全面落实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人工增雨、防雷、防汛抗旱、灾害救助等各类气象灾害应急救援综合队伍和专家队伍建设。按照省统一部署,加强市气象局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两区的防灾减灾决策服务和公众服务。各乡镇要明确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分管领导,逐步设立乡镇(街道)、村(社区)气象协理员。学校、医院、车站、码头、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要明确气象灾害应急联系人,确保能够及时准确地接收和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积极推进气象灾害防御志愿者队伍建设。

  四、强化公共服务功能,拓展气象事业发展空间

  (一)完善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各级政府要依托气象业务系统和气象信息发布系统,逐步建立包括气象灾害在内的统一的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把公共气象服务系统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范畴,办好广播、电视、报刊气象专栏,加强社区、农村、学校和企业的气象预警系统建设,扩大气象信息的覆盖面。进一步提高电视气象节目制作水平,积极创造条件配备气象节目主持人,提高电视气象节目的可视性。建立健全由气象部门牵头、通信部门密切配合的紧急异常气象专项服务机制,开展气象预警短信发布工作,不断提高气象信息层级传递的时效性。各新闻媒体和通信部门要积极配合气象部门做好气象信息的播发工作,规范气象信息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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