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
(衢政发〔2007〕71号)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快发展我市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和预防保健等机构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健康保障水平,着力解决群众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浙政发〔2007〕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有效缓解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作为构建新型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努力满足群众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益性质,转换运行机制和投入方式,确保社区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责任,积极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坚持实行区域卫生规划,立足于调整现有卫生资源,辅以改扩建和新建,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坚持防治结合、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积极作用。

  --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使社区卫生服务与城镇化进程、新农村建设和社区建设同步发展。

  三、工作目标

  以“户户拥有家庭医生,人人享有卫生保健”为长远目标,争取到2010年,在全市基本建成网络健全、配置合理、功能完善、保障有力、运行科学、监管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城乡居民在社区可以享受到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各县(市、区)要加快发展,力争提前实现上述目标。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