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龙游县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衢政发〔2007〕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龙游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浙政函〔2007〕170号)精神,现将龙游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塔石镇下章村划归小南海镇管辖。调整后,小南海镇辖43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地不变(光明路29号);塔石镇辖48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地不变(塔兴路3号)。
二、将湖镇镇项家、槐王、童家、张王等4个行政村划归东华街道办事处管理。调整后,湖镇镇辖2个居民区、67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地不变(解放路42号);东华街道办事处管理2个社区、26个行政村,街道办事处驻地不变(城南工业区开发大道2号)。
三、将詹家镇后厅村划归龙洲街道办事处管理。调整后,詹家镇辖21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地不变(浦山村);龙洲街道办事处管理5个社区、25个行政村,街道办事处驻地不变(清廉路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