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2007年冬种生产工作的通知
(衢政发〔2007〕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冬种是全年农业生产的基础。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油料生产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07〕59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抓好2007年冬种生产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7〕59号)精神,我市2007年的冬种生产以稳定和扩大粮油种植面积为基础,合理安排利用耕地和农作物茬口结构,大力发展冬季农业,努力实现“绿色过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油菜种植直接补贴政策,扩大油菜种植面积,优化冬季农业结构
各地要根据气候、土壤等条件,因地制宜发展粮、经、饲、肥、菌等多种冬季作物,重点要充分利用冬闲田扩大油菜,主要是“双低”(低芥酸、低硫苷)油菜的种植面积。在省财政对种植油菜面积5亩以上(含5亩)的农户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20元直接补贴的基础上,市财政对种植油菜面积50亩以上(含50亩)的农户,按实际种植面积再给予每亩20元的直接补贴。要大力发展冬季蔬菜,努力扩种鲜食蚕(豌)豆、马铃薯、食用菌,因地制宜发展优质小麦、高蛋白饲料大麦、花卉苗木、中药材等,力争多种、高产、多收。
二、落实“双低”油菜良种推广补贴政策,促进粮油作物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
大力推广“双低”油菜,对种植通过国家、省审定的“双低”油菜品种的农户,国家或省财政将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10元的补贴,各地要认真抓好落实。积极推广春粮、油菜等免耕栽培以及“双低”油菜油薹两用、鲜食蚕(豌)豆促早栽培等适用技术,广泛开展粮油作物优质高产示范竞赛活动。各地要把冬季农业生产作为开展全年优质高产示范竞赛活动的重要内容,围绕当地冬季生产的主导产业,县级建立千亩示范片,乡镇建立百亩示范方,每年评选一批优质高产示范方并给予以奖代补。同时,各地要探索推广新型粮经(油)种植模式,合理利用耕地和农事季节,避免粮经(油)争地。
三、落实油菜机械化作业补贴政策
对采取机械化种植或收获油菜的农户,以农机作业券的形式给予补贴,具体根据省农业厅、财政厅制定的办法执行。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优化粮油机械补贴机型结构,切实解决油菜生产劳动强度大、费工费时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