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经发局、科技局、财政局贯彻落实省促进LED和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
(厦府办〔2007〕27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科技局、财政局制定的《贯彻落实省促进LED和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政策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予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厦门市贯彻落实省促进LED和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政策的实施意见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闽政办[2007]52号文转发了福建省信息产业厅、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厅、建设厅制定的《福建省促进LED和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2007~2010年)》(以下简称《省实施意见》)。《省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LED和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发展方向和战略目标,提出了发展思路和工作重点,制定了有关政策和措施。为进一步推动我市LED和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提出贯彻意见如下:
一、LED和光伏产业是我市经济发展的战略性产业
半导体发光二极管(简称LED)是新一代的节能照明产品。目前,国际上LED技术发展迅速,预计不久将进入普通照明领域,市场前景巨大,作为“十一五”国家重大专项的半导体照明已经启动。在各类可再生能源中,太阳能以其储量的“无限性”、存在的普遍性、开发利用的清洁性、安全性以及逐渐显露出的经济性等优势,将成为人类理想的替代能源。国家发改委在2004年宣布,将投资2000多亿元,在西部和沿海地区发展太阳能产业,到2015年停止生产电、燃气热水器。建设部规划到2010年全国家庭住宅太阳能热水器普及率要达到20-30%。
国家科技部确定我市为全国5个“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产业化基地”之一。绿色照明、推广高效节能照明系统已列入“十一五”国家十大节能工程之中。大力促进LED和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发展,不仅能形成厦门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也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所必需。因此,要将发展LED和太阳能光伏产业提到我市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培育产业核心竞争力,赢得市场竞争的先机。
二、发展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