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珠府办〔2007〕46号)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农业局制定的《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直接向市农业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八月十七日
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实施方案
(市农业局 二○○七年八月十五日)
为加快推进我市种子管理体制改革,规范种子市场秩序,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根据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7〕3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广东省农作物种子条例》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国办发〔2006〕40号)精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快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强化种子市场监管,规范经营秩序,确保农业用种子安全,维护农民利益,促进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总体目标。强化政府种子监管职能,明确部门职责,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种子管理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改善执法手段。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和“标本兼治”的方针,逐步构建种子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坚持以质量监管为重点,规范市场准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等违法行为。
二、成立市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珠海市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金展扬(市政府)